11、你家!我家!

十一、你家!我家!

家,每個人都有,什麼是家?大概是你每天必須回去睡覺的那個地方,想必就是家吧!那些一到晚上不知何去何從的人,他已不知什麼是家,何處是家了!

陳老太太,不,她不喜歡人家叫她老太太,大家都叫她陳媽媽。她的先生最近過世了,她突然失去了依靠,她有一位非常體貼而且有耐性的丈夫。她愛漂亮,潄洗、 化妝、卸妝佔用了她很多的時間。她有晚睡的習慣,自然也有了睡到近中午才起來的生活習慣。而她的丈夫縱有不滿,但從無抱怨,處處維護。

但三個優秀,受了高等教育的兒子,就不像父親那樣的萬事以媽媽為尊了。日久下來形成了一種共識,認為爸爸是受委曲的一方,自然事事都偏愛父親,對媽媽常有 語言上的衝撞,多半是為爸爸抱不平而衝撞媽媽的。因此這個家庭形成了兩國。爸爸和三個兒子是一國,媽媽是孤單獨立的一國,在聲勢上媽媽就顯得無助了!丈夫 雖是與兒子是一國,但也是唯一維護她,常幫她說話的一員。但陳媽媽不滿意,認為丈夫應該旗職分明的站在她這一邊。

最讓這位陳媽媽難以釋懷的是,她認為,吃的、喝的總是她在為家人張羅,光是每天給他們搾新鮮果汁幾十幾年下來,就搾了幾萬杯,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對待辛勞的 媽媽!就是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,卻嚴重影響到家中的氣氛。就因為這樣,除了飲食媽媽全權處理外,其他的事往往父子就決定了,就連兒子結婚的日期,也未與媽 媽恊商,原因是媽媽意見多,什麼事只要和媽媽一說,結果總是不歡而散,沒有結論。

如今丈夫走了,丈夫的好處歷歷在目,兒子均已結婚,各自在外居住,陳媽媽一個人,這時兒子當然會負起照顧媽媽的責任。家,太大,一個人不敢住,三個兒子都 熱情邀她和他們一起住,陳媽媽一口拒絕,她要兒子搬回來與她一起住。搬去和兒子住和兒子搬回來與她住,到底有什麼區別?陳媽媽認為,區別可大了,她說:

家是有主權的,搬去和兒子住,主人是兒子和媳婦,妳是客人。妳想移動傢俱,改變一下佈置,可以嗎?大概不好這樣做;窗簾的顏色,妳不喜歡,想換一換,行 嗎?大概也不行;我想把鋪滿草皮園子的一角,改為小魚池,這想都不好這樣想……甚至想吃些自己口味的食物,也得顧慮別人愛不愛吃。,一切只好照著兒子,媳 婦的意思去做,這種沒有自己自由支配的生活方式,陳媽媽沒辦法過,雖然生活無虞,但人不是吃飽就什麼都不想的,所以她沒有辦法接受兒子媳婦的孝心,去和兒 媳同住。

如果兒媳肯回來住,那就不一樣了,她是主人,她可以做她自己要做的事。同樣地,兒媳也會感到很多的不自在。所以他們也不會願意回來陪伴她。這就是陳媽媽現 在的痛苦。也就是她不能和兒子和諧相處的原因。她也知道,人與人相處沒有那麼複雜,尤其是家人,什麼事都可以商量著做,也許在別的家庭,這跟本不是問題, 有兒子願意接妳回去一起住,含貽弄孫,不是人生所求的嗎!而她,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的苦惱呢!在別人眼中她是最幸福的,她自己卻感到是最無助,最可憐的人。 也許就應了一句「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吧!」別人是無法理解的!